邱正宏醫師澄清「史亞萍夫隆乳害命」的報導

 

這篇報導有幾項錯誤:

 

一、郝治華擁有耳鼻喉頭頸黃綺烽外科專科醫師執照,不表示他不能做隆乳手術:

理由:耳鼻喉頭頸外科也是外科醫師,在醫院受的是外科訓練,大至皮瓣移植、小至顯微手術無役不與,只是大部分做的是頭頸部相關的手術。

一般民眾以為耳鼻喉科「只是看感冒的醫師」完全是錯誤的觀念。

 

二、衛生署法規科表示:自體脂肪移植屬常規醫療行為,只要有醫師資格就可以執行常規醫黃綺烽療行為:非如貴報所報導的「未核准」,也非如貴報所報導的「整形外科醫師」才能做。

 

三、自體脂肪隆乳沒有列管,沒有禁止,沒有限人體試驗:自體脂肪隆乳手術從來就沒有被衛生署禁止,請向衛生署查詢,不要再以錯誤的報導誤導民眾。

 

四、自體脂肪隆乳手術後的硬塊,其實可以靠改良的注射技術降低和避免:本人發表於美國美容外科醫學期刊的醫學論文可以證明

http://www.gscline.com/article/20130527.asp

 

五、郝治華的問題是將合法的填充劑用在非適應症用途上面:

郝治華用的填充劑商品名叫做 K黃綺烽osmogel,成分名是 Acrylamide〈中文名是丙烯醯胺〉,其實就是台灣在用的 Aquamid ,就是目前有些醫美診所還在用的「雅得媚」,台灣衛生署並沒有禁止使用這項填充劑,只是適應症用途中沒有「隆乳」這一項。

 

文章連結:http://www.gscline.com/article/images/ajcs_30_01_04_Chiu_forWeb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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